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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大元一行人天不亮就出发,离县城还有二十多里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他们就原地停下歇息了一晚。
第二天早上吃过饭,赵正志一声令下,所有人把身上的短打都换成了统一的皮甲。
持盾手用的盾牌也换成了统一风格,长方形竹制盾牌,外面用兽皮包裹还钉着一排排铁钉。
正面盾牌的中心部位还有一个铁铸的狮头,看起来很是威武不凡。
手中全新的钢刀,枪兵所持长枪的枪头也从简陋的一斤头换成了更大的三斤头,而且每个人身上都背着一捆五杆标枪。
这一支军队不管放到任何地方,都是精锐。
这就是文易让赵正志跟过来的另一个目的,炫耀武力,向晋安县的人宣告他们的存在。
“岭南是蛮荒之地,在这里最大的规矩就是拳头,我们有必要晾一晾自己的肌肉震慑他人。”
“这样以后我们的人外出活动就没人敢轻易动手,而且名声传出去之后说不定还能吸引一部分人才加入。”
“所以你此行尤为重要,一定不要丢了我们的脸。”
这是出发前文易给他说的话,赵正志牢牢的记在心里,并已经开始策划该怎么出这个头。
薛大元则暗自摇头,他并不反对这么做而是觉得进展的太快了,起码要等到阆湖的根基打好在对外亮肌肉。
不过这是文易的计划,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只是这次进城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换成任何一座县城,都不会随意放这样一帮杀才进去,只希望到时候别闹出人命。
走着走着赵正志突然说道:“不对。”
“怎么了?”薛大元连忙问道。
赵正志神情凝重的道:“我们走这么久路上连一个人都没见到。”
薛大元松了口气,随意的道:“岭南本就人烟稀少,见不到人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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