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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杀,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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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不羁,语气狂妄。

偏偏是慵慵懒懒的说出来,显得漫不经心。

火光印照在白琉月的脸上,光暗交织。就像一片白云染上了霞光,一片树叶飘落在尘埃里,让人看不真切,扑朔迷离。

“琉……”正待说些什么,耳边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眼神一沉。

两人都集中注意力在一处,屏息以待。

黑黝黝的森林里不时闪过一丝绿色幽光,一颗、两颗……由远及近走来,伴随着野兽压低的嘶吼,朝火堆处逼近。

是一匹狼。

白琉璃起身,不慌不忙地拿起了一根燃烧着的木棍,朝狼的面前一挥,但火光掠过它的脸,它并没有后退,更没有一丝慌乱。

反而有被惹恼的愤怒。

它感受到了挑衅。

白琉璃扔下木棍,上面的火光在地面上扑腾一会儿便逐渐熄灭了。

“是灵兽……或者是,妖兽。”白琉月拔出了佩剑。

凡兽者,有机缘巧合再经过修行便会拥有灵识从而进一步成为灵兽。

但妖兽不一样。

妖兽也同灵兽一样具有灵识,但它们性弑杀,难以为人类所用,修炼妖魔道,所以被人类称为妖兽。

妖兽不为人类所喜,但它们的能力随着修炼的时间增长也更强,令人头疼。

而这头妖兽,暂时看不出什么名堂来。

但狼天性好斗,有智谋,而且它们一般成群结伴出现,算是妖兽中不好对付的一种。

“杀,还是留?”白琉月问道。

通常情况下遇到狼兽袭人,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将其杀死,否则接下来很可能会面临众狼群的围攻。

所谓双手难敌四拳,加之她们所处环境陌生,还在试炼期间,这便是白琉月犹豫的地方。

“长姐想杀便杀,相信再多妖兽来袭,也抵不过长姐一剑。”她抱起自己的猫,抬头看了看,脚尖点地便一跃到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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