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武器就像是一支放大了的棒棒糖,就是头部比例没有棒棒糖那么夸张罢了。
刚才有独立旅的士兵用其射击崔凡克联邦军坦克时就把棒子的部分扛在肩膀上,偏头应该是在瞄准,然后前端的大脑袋就拖着烟雾飞向了崔凡克联邦军的坦克。
说实话那大脑袋飞行的速度并不快,肉眼就能分辨出空中划过的“炮弹”,以希曼少尉这种行家一眼就看得出来其肯定不是靠动能来破坏装甲。
果然大头炮弹在击中崔凡克联邦军的表面之后便发生了爆炸,很猛烈的样子。
榴弹,这是希曼少尉的第一判断,而且希曼少尉也并不觉得不合理,要知道榴弹只要威力足够一样可以对装甲目标产生危害。
只是士兵手射的东西在崔凡克联邦军坦克表面爆炸的时候威力稍微差了那么点意思。
以希曼少尉的经验,那“炮弹”的威力是要比手榴弹大得多的,但应该也就和自己的坦克炮发射榴弹的时候差不多。
III型坦克的火炮口径为五十毫米,发射榴弹时最大可造成十五米的杀伤半径,但在那个距离上威力已经很有限。
因而有效杀伤半径也就五到七米,绝对杀伤半径也就三米左右。
用这种榴弹攻击装甲目标,也就对哈兰会战时那些薄皮货有效,打现在的崔凡克联邦军装甲目标几乎是没有什么作用的。
然而神奇的是那名士兵就用那根大号棒棒糖打中崔凡克联邦军坦克之后,坦克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其惨烈程度比被自己的III型坦克发射穿甲弹击穿敌军装甲之后的效果还要恐怖。
这让希曼少尉根本想不通,于是希曼少尉跳下了车,来到一队通过坦白旁边的独立旅士兵之间,找到一名背了棒棒糖的士兵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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