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二十四章 或许可以说是番外篇(一)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第一次遇见魏仲荒的时候,战争还没有开始,他还是一个小小黑龙岭当中的山大王,我那时完全没有想过那个傻大个会是莫问剑的剑主人,也不会想到,他以后会是整块大陆上受人敬仰的大将军。——郑王歌

我是一名剑客,我学剑的理由很简单,江湖上的人都说舞剑的人最帅,所以我拿起了剑。

他们没有骗我,舞剑的人是整个江湖当中最帅最飘逸的人,可他们没有说过,舞剑是会死人的。

我不能理解所谓的“剑弈”会让毫无恩怨的人以死相搏?不能理解明明只是客栈中多看了某人一眼的家伙就会惹上灭门之祸?

但我还是杀人了,因为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能过得很好的人都是那些自私的人,我把自己变得自私起来,于是,我在某个试剑大会上杀掉了大会上所有的人后,我成了江湖中最为锋利剑的剑主人。

我没有想到有人会打劫我,就在山里的某条山路上,那帮盗贼或许是不认识那把被我背在背后的由龙剑,他们觉得我就只是一个向往江湖,生活殷实的富家少年吧。

我笑了笑,觉得一个在江湖当中成名多年的剑客会被一群碌碌无为的山径小贼拦路打劫是件有趣的事,于是,我伸手想摸索出怀里的某些东西。

也不知道那时候我伸手朝怀中摸索了多久,不过应该是挺久的,久到那帮我现在还不知道名字的强盗问我还没有摸到一两挂铜钱么。

那群强盗似乎是误解了什么,江湖当中的老油条都知道,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算是一名“大侠”。

大侠是豪气的,身上怎么会揣着铜钱这些庸俗之物呢?大侠花的钱,可是“劫富济贫”劫来的钱。

而我也不是在怀里面掏出几挂铜钱扔给他们,只是嫌杀掉他们脏了我的剑,想换成小刀再干掉他们。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网页】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使用【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并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网络。

收藏网址:www.sisi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