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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祸起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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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杰所雇那个店小二,姓龚名五娃,武成县南山南乡农户,趁农闲进城打杂,因能写会算,遂被一家酒楼老板雇用,成为店小二,负责接待客户之事。

龚五娃因头脑灵活,平时深受店老板器重,所以郑明杰来找其谈雇人时,店老板见自荐不成,便让其代自己应聘,结果使他意外获得2500文,老板如数收回,说月底计付酬金时计付其一部分,作为奖励。

对此龚五娃亦未提异议,因为能写会算,常读古今论着,懂得处世哲理,自然不想与店家相争,一切顺从,讨店家欢喜。

不过,出于好奇心,他办完事后却起了歹意,趁人不注意的当儿溜进县衙监区,把郑县令托他搬的神秘之物顺手带走了。

他当然不知道这样闯了祸,因这一神秘之物,竟是“贬神”所用神器。而“贬神”在这一带闹事的传闻,他也听说过。

其实呢,所谓“贬神”,不过是邱思远这些天外来客罢了。唐代人当然对自然界没有今天的人一样的认识,只把他们理解为“因在天界做错事而被天庭里的玉皇大帝贬为凡人的神仙”,却不知现实中真正存在的地外生命。

龚五娃从县衙监区柴草房偷出那块神秘东西后如获至宝,悄悄把它埋在城南一片乱坟岗里。

当县令派人找他,并说明情况后,他开头不承认偷东西,听了县衙人员的解释后更加害怕,更不敢承认了。

县衙派去的人只好把他的话如实地告诉县令,县令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到县衙前的客栈里找崔剑锋协商。

“干脆把那小子抓起来,当‘贬神案’案犯处理。”县令一想收自己那么多钱还偷自己的东西的店小二,就气不打一处来,愤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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