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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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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最后的归总,何咸以及他这一方总共猎得麋鹿一头,黄羊一头,狍子一头,野兔二十三只,野鸡十七只。而赵常这一方猎得獐子一只,狐狼两头,野兔三十只,野鸡二十五只,如果只论这些的话,算是输了,可是因为刘枫猎到了一头五百来斤的大野猪,这一下就把所有人的收获给比了下去,而刘枫又是甄俨的妹夫,甄俨跟张绰走得近,算是赵常的助力,所以刘枫猎得的这头野猪自然就算在了赵常这一方,使得赵常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也赢得了最后彩头,歌姬绿荷的归属权。

当听到曹操宣布最后的结果时,获得胜利的赵常当然是眉飞色舞,得意洋洋,连带着对刘枫也客气了许多;而何咸因为最后刘枫的那头野猪而输了赌局,所以不由得对刘枫是怒目而视。

刘枫也没办法,这么稀里糊涂的给卷进了他人的恩怨里面,显然是他所没想到的,不过即然事情忆经发生了,也用不着去想太多了,反正跟这些人没有什么交集的,自然也就不用去管那么多了。见戏志才已经回来了,就跟他打了一声招呼,而后转身返回了帐蓬所在的位置,着手准备今晚的饭食了,现在打到报猎物这么多,得好好的弄一弄了,别辜负了这些上好的材料。

”公子,再弄个中午的那种叫花**,中午那一只没吃够味来。“见刘枫要开始弄吃食,戏志才亦步亦趋的跟在了身后。

”什么叫花鸡?是什么东西?“一旁的甄俨听了戏志才的话,好奇的问道。

”是公子弄的一种烤鸡肉,美味得很,我们今天中午吃的就是这个!“一想到中午吃的那只叫花鸡,戏志才就忍不住的咽了咽口才,那是他吃到的最好吃的鸡肉了,因为家贫,以前哪有这么好的美味吃,能填饱脖子就已经很不错了。自从跟了刘枫以来,其他的先不说,光是吃这一样就是以前想都没法想的,一些很简单的东西到了他的手上就能弄出以前没有的味道来。民以食为天,戏志才觉得,跟了刘枫是他这二十多年来最明智的选择,先不说刘枫的为人如何,光是那些见都没见过的吃食就让他生出不虚此生的感觉来,毕竟在这个世上,特别是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来说,没有比吃饱脖子更幸福的事了,人只有吃饱了肚子,才能去想、去做其他的事,当你饿得嗷嗷叫的时候说要做什么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那完全是在扯蛋,而现在不止能吃饱,还吃得比谁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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